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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蒙古:2015年赤峰市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選調3人公告 2015-02-25 15:59:03 來源:赤峰市人力資源網 瀏覽次數:0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赤峰市紅山區(qū)編制委員會同意,面向全國選調檢察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的基本原則
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按照德才兼?zhèn)、注重工作實績的標?采取考察的方法,面向全國選調檢察人員。
二、選調職位及名額
1、文秘人員1名。
2、檢察業(yè)務人員2名。
三、選調條件
1、具有檢察官、法官資格或者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取得A證的在職國家公務員。
2、男性,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身高1.70cm以上,參加工作3年以上,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檔次。
3、具有本科以上學歷。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生、具有文體美術等方面特長、榮獲省級以上優(yōu)秀公訴人、優(yōu)秀偵查員或其他省級業(yè)務能手稱號(表彰),符合本次選調條件的,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。
4、政治素質好,熱愛本職工作,具有良好的品行, 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,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。
5、身體健康,符合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。
6、須能夠在本單位服務滿五年以上。
四、公開選調程序
(一)報名事項
1、報名方式: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、郵寄或傳真報名的方式,通過赤峰市人力資源網()下載《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人員報名表》,按規(guī)定如實填寫。
2、報名需提供材料:
(1)《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人員報名表》。報名人單位意見要求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2)報名者本人的學歷、學位證書、身份證、工作證、《公務員登記表》、法律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、法律職務或行政職務任命文件、各類獲獎證書、在市級以上報紙刊物發(fā)表的文章、文體特長及其他能證明本人能力、業(yè)績、榮譽的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復印件。
(3)2011年至2013年本人的公務員年度考核評價證明(由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提供)。
(4)報名者三張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。
3、現場報名者須提供上述材料原件;網上報名者可先提供電子版或復印件,所有復印件須經報名者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核對,注明與原件核對無異,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。
(二)資格審查
赤峰市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,并根據資格審定情況,確定考察對象,考察的時間、地點將通過電話告知報名者。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,有弄虛作假行為的,一經發(fā)現即取消選調資格。
(三)考察
由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小組組成考察組,通過調閱檔案、實地考察、同報名者面談等方式,全面考察報名者在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方面情況以及考察組認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。
主要是考察專業(yè)知識、語言表達、臨場應變、邏輯思維、分析解決問題、組織協調、法律文書制作、綜合業(yè)務等方面能力以及舉止儀表、精神風貌等。
(四)體檢
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,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有嚴重問題的,取消選調資格。
(五)辦理選調手續(xù)
經考察、體檢后,由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結果,擇優(yōu)確定選調對象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理選調手續(xù)。
五、報名時間和地點
報名地點: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(qū)橋北赤錫路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政工科
聯 系 人: 于志新
電 話:0476-8869209
傳 真:0476-8869222
郵 箱:hsyzx2013@163.com
通信地址及收件人: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(qū)橋北赤錫路紅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政工科于志新
郵政編碼:024000
2015年2月13日